辞职后处于灵活就业状态如何参加养老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可在本省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费,缴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待遇: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比例虽然比企业职工低一些,但享受的待遇与企业职工是一样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且满足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办理材料: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需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身份证件;
(二)户口簿;
(三)登记前曾在其他统筹地区参保的,还应提供原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养老待遇的条件
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且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到15年。其中,在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时,已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可选择不补足15年;
超龄人员可按现行个人缴费档次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从完清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补缴年限不低于15年,补缴养老保险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时间: 2024-12-15 11: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