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出申请,领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的户籍证明;2、带着相关材料和户籍证明到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等待户政科颁发《准迁证》;3、《准迁证》办理之后,带着《准迁证》回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迁移证;4、带着迁移证和相关材料去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户口即可。
转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户口迁移主要有市外迁入、市内迁入、市外迁出、市内迁出这四个类型。
迁移户口申报材料主要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等。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分别有土地使用证、购房发票以及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办理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时间: 2024-12-16 00:5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