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
(二)正文: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如果是收到的钱,还要写上收钱的原因。
(三)落款: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
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收条,以示证明。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一类情况。
收条的种类一般来讲有两类。一类是写给个人的收条,一类是写给某一单位的收条。单位出具的收条通常是由某一个人经手,而以单位的名义。
注意事项:
1、在写收条时,务必清点好所收到的物品钱款的具体数额,做到准确无误、不出差错。
2、是替别人代收的,应在题目使用“代收到”字样,在文尾署名时用“代收人”三个字。
3、收条的语言一般较为简单,篇幅往往短小精悍。不可涂改。数目要大写。
时间: 2024-11-06 08: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