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即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限为无期。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二、剥夺政治权利所剥夺的是什么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属于一种资格刑,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以剥夺犯罪人一定资格为内容,剥夺政治权利所剥夺的权利具体有: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言论自由、出版书籍文章等内容的权利;
3、游行、示威的权利;
4、参加集会、结社的权利;
5、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6、担任国企、私企、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权利。
三、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还能恢复吗
能。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55条至58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时间: 2024-11-09 00: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