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易于曾经做益昌县县令。益昌县离刺史的治所四十里,县城在嘉陵江南岸。有一次,刺史崔朴曾经趁着春光明媚,带了许多宾客,坐着大船,唱歌喝酒,从上游放舟东下,船一直到益昌县附近。船到,就下令要民夫拉纤。何易于就亲自把手板插在腰带里,拉着纤,跑上跑下奔忙。
刺史发现县令在拉纤,很吃惊,问他为什么。何易于说:“现在正是春天,百姓不是忙于春耕,就在养桑喂蚕,一点点时间都不能损失。易于是您主管下的县令,现在没什么事干,可以来承当这个差使。”刺史(听了很羞愧)和几个宾客跳出船舱,上岸骑马一起回去了。
原文:何易于尝为益昌令,县距刺史治所四十里,城嘉陵江南。刺史崔朴尝乘春自上游,多从宾客歌酒。泛舟东下,直出益昌旁。至则索民挽舟。易于即自腰笏,引舟上下。刺史惊问状,易于曰:“方春,百姓不耕即蚕,隙不可夺。易于为属令,当其无事,可以充役。”刺史与宾客跳出舟,偕骑还去。节选自《新唐书·何易于传》。
注释:所:地方。从:带。及:等到。以为:被任命。为:担任。尝:曾经。索:寻找。自:从。引:拉。方:正在。从:跟从,跟随;至:到;则:就;隙:时间;当:在;可以:可以;去:离开;惟:只,只有。
时间: 2024-12-15 00: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