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中小学生的良好睡眠,教育部要求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共同努力,实现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生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
4月2日,教育部公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中小学生的睡眠管理提出全面的要求。
《通知》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小学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通知》明确,要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中小学校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时间: 2024-12-10 10: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