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江津上班的老王爆料称,他所在的公司今年1月21日突然张贴出通知,要求:1个月内请假超过3天及以上,该月的保险费要全额自理。全年请假超过24天,以自动离职处理。
老王所在的公司名叫重庆双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江津区珞璜镇,主要负责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和一些通用机械的制造。老王在这儿已经工作很多年了,平时工作繁忙,家里就全凭媳妇儿和父母帮忙打理,但如果遇到紧急事情还是需要他请假回去处理。
可就在今年的1月21日,厂里突然张贴出通知,明文要求:1个月内请假超过3天及以上,该月的保险费要全额自理。全年请假超过24天,以自动离职处理。
“谁家没个头疼脑热、家里有急事儿的时候啊?这不等于不让请假嘛?”老王觉得,为员工参保,是公司应该做的,厂里这么干,不符合规定。于是,他把问题进行了反映。
媒体联系到了该机械公司法人陈某。按照陈某的说法,“请假3天该月保险自理”并不是新规,而是已经执行4-5年的“老规矩”了。主要是为了防止个别员工钻空子:“我们给工人的待遇开得比较高,保底工资3800元,意味着他只要人来了,没做活也有那么多钱拿。如果个别人再随意请假,公司的利益就无法保障了。”
而涉及到这一规定的出台是否与现行劳动保障条例、法规发生冲撞,陈某表示“并不清楚,公司规章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研究制定。”
根据现行政策,保险费缴纳并不能与员工请假挂钩。《社会保险法》还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对此,劳动监察部门表示:企业行为不符合规定,这样做已涉嫌克扣工人工资,“遇到这样的情况,如果不涉及劳动争议,可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如果在劳动关系中涉及有争议的情况,还可以及时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