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又称素数,是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的自然数。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它的约数只有1和它本身;所有大于10的质数中,个位数只有1,3,7,9。合数是指在大于1的整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与之相对的是质数,而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最小的合数是4。
合数的性质:
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唯一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
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的自然数,叫质数(或称素数)。100以内的质数有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一共有25个。质数的个数是无穷的。
质数的性质:
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
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时间: 2024-12-10 12: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