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有什么规定和标准 失业补助金怎么领取

  单位和职工所欠缴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与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和地方税务机关签订欠费补缴协议,按协议约定补缴。

  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单位及其职工在一年内清缴了所欠失业保险费与滞纳金的,失业人员从单位缴清欠费次月起,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单位逾期不缴纳的,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由单位负责赔偿。

  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或者单位因欠缴失业保险费在限期一年内仍未缴清欠费,造成失业人员失业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单位应比照失业人员工作年限应享受失业保险金的120%予以赔偿。

  失业补助金怎么领取

  失业补助金可以按照以下的流程领取:

  1、失业登记

  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明到所辖社区办理失业证明,然后再带上失业证明、身份证、两寸免冠照片、解除劳动合同书等材料到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2、审核

  在失业者申请了失业登记之后,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就会审核失业者是否符合条件,一旦通过就会发放失业证给失业者。

  3、申领失业金

  在办理完失业登记,领取了失业证之后,就可以去申领失业保险金了,将身份证、失业证等资料交给社保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审核失业者是否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

  4、领取失业金

  一般审核通过后,要等到下一月才能够领取得到失业金,而失业人员只要凭证到指定地点去领取失业金即可,当然也可能会直接将失业金发放至指定的银行卡当中。

  失业金的领取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这里的条件包括就职期间缴纳了失业保险、且缴纳的年限不低于一年,然后也不是自愿失去工作。符合前述条件的失业者就可以在再次找到工作之前,领取失业补助。

  领失业金期间做临时工是否犯法

  1、领失业金期间做临时工不犯法。如果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只是短时间的临时工,并不违法,但可能需要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①重新就业的;

  ②应征服兵役的;

  ③移居境外的;

  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⑤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⑦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时间: 2024-11-10 00: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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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重庆失业人员社保补贴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种类

一.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种类 ①失业保险金.享受期限3-24月,目前标准1680元/月. 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③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发给6个月失业金标准的丧葬补助金:有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发给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10个月失业金标准的抚恤金. ④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免费参加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 ⑤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住院治疗的,于治疗终结30日内申

重庆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待遇是怎么样的

重庆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企业:0.5% 个人:0.5% 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一年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 (2)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种类 失业保险金:享受期限3-24月,目前标准1680元/月. 医疗补助金: 从2004年1月1日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患病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先告知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能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指的是什么

一.失业保险金 这是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确定.各地普遍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确定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比例,一般在70%-85%之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限期,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多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10年的,最多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多为24个月. 确定累计缴费时间的原则有两条:一是实行个人缴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

重庆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失业保险金标准

1.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门诊.住院医疗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及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农民合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5.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失业保险金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 失业保险金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由本人按区县(自治县.市)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

重庆失业保险常见问题 哪些情形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职工(依照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外),必须依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参加失业保险: 1.各类企业及其职工: 2.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3.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4.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5.国家机关中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人员: 6.驻渝部队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7.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哪些情形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单位及其职工没有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

如何转迁失业保险关系 失业保险在哪里办理

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转迁 用人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者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其在转出前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 失业人员失业后需要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将其享受剩余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同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至迁入地,并及时通知失业人员到迁入地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全额划转失业人员应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的,按失业人员应继续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50%划转. 失业保险在哪里办理 在

重庆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重庆市失业保险金申请流程

重庆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失业金怎么领取流程

失业金领取条件:1.失业并非出于个人主观意愿,而是出于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等情况.2.失业前,失业保险缴纳正常,且已经连续缴纳了一年以上.3.办理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即可领取.失业金领取标准:以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情况为例,每月可以领取到842元的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

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失业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