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是民国时期绥远省的简称。绥远省为中华民国时的塞北四省热河省、察尔而省、绥远省、宁夏省之一。绥远省的省会是归绥,即今呼和浩特市,包括今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南部地区。1954年3月6日绥远省被撤销。
绥远在清朝为归绥道,属山西省管辖,1914年袁世凯北洋政府将之分出山西,与兴和道建立绥远特别区,1928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改称绥远省,省会为归绥(今呼和浩特),抗日战争时期省会为陕坝(今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绥远省人口,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上半年统计为216万6513人,下半年统计为222万9945人。
绥远省全省辖境相当于今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的海勃湾区,海南区、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及乌兰察布市大部(除化德、商都外)。
绥远省以高原为主体,可分三部分:北部是蒙古高原的一部分,主要是戈壁沙漠,富含矿藏,著名的矿都白云鄂博即位于此。中部有黄河贯通而过,形成河套地区,分前套跟后套,是精华区,包头、归绥等大城市多在此区。南部是鄂尔多斯高原为主体,成吉思汗陵为在此区。
时间: 2024-12-16 02:3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