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侧裸眼视力需高于或等于4.8,单眼矫正后的视力需高于或等于5.0;
2、有色盲、色弱等眼部疾病的不合格;
3、不可有纹身;
4、不能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5、不能有肢体功能障碍;
6、单侧耳语听力不得低于5米;
7、不可嗅觉迟钝。
人民警察录用标准依据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是根据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人社部印发〔2010〕82号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1、10米×4往返跑
男子组:30岁(含)以下≤13秒1,30岁(含)以上≤13秒4;女子组:30岁(含)以下≤14秒1,30岁(含)以上≤14秒4。
2、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男子组:30岁(含)以下≤4分25秒,30岁(含)以上≤4分35秒;女子组:30岁(含)以下≤4分20秒,30岁(含)以上≤4分30秒。
3、纵跳摸高
男子组:30岁(含)以下≥265厘米,30岁(含)以上≥265厘米;女子组:30岁(含)以下≥230厘米,30岁(含)以上≥230厘米。
人民警察的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游行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