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提取指南 重庆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重庆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一)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

  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

  2、购买二手房且该套房屋为家庭首次购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购买二手房且该套房屋非家庭首次购房的,须持有房屋产权满半年后再办理提取手续,按照相关规定须持有房屋产权一定期限才能再上市交易的二手住房除外。

  3、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6、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二)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按照以下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1、首付款提取。职工首次提取时,产权人及配偶可在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或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贷款信息的,首付款提取时间放宽至贷款放款后一年内。

  2、偿还贷款本息提取。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及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为一年的还款额,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三)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二手房提取

  职工购买二手房的,可以按照以下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1、首付款提取。首次提取时,产权人及配偶可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为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记载的计税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差。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贷款信息的,首付款提取时间放宽至贷款放款后一年内。

  2、偿还贷款本息提取。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及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为一年的还款额,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四)职工偿还公积金提取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五)租房提取

  职工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2、租赁商品住房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

  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为:主城区缴存职工每人1200元/月(14400元/年)、夫妻双方为2400元/月(28800元/年);主城区以外区县缴存职工每人900元/月(10800元/年)、夫妻双方为1800元/月(21600元/年)。

  (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职工及配偶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实际支出。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重大疾病提取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退休、离职满两年、死亡等销户提取

  1、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7、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封存满半年未再就业的。

  (十)单位在职职工提取办理方式、地点、时限

  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有条件的远郊区县分中心可面向职工个人办理。

  退休职工由单位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单位不得以退休为由将职工个人账户集中封存。

  (十一)单位离职职工提取办理方式、地点、时限

  职工只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该账户为封存或集中封存状态的(职工有多个个人账户的,应当先办理账户合并后,方能申请提取公积金),由职工本人直接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十二)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

  符合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定,对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实施加装电梯的,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家庭实际承担的加装电梯费用。

  提取材料

  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

  须提供身份证件、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一)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或《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购房合同。

  (二)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外新建商品住房的,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或《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增值税发票。

  (三)购买我市二手房的,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

  2、增值税发票或含有计税依据的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外二手房的,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

  2、增值税发票。

  (五)购买房改房的,需提供房改房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房改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六)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缴款收据或契税完税凭证;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使用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材料代替。

  (七)购买拍卖房的,需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屋所有权证。

  (八)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保障性住房销售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首次提取时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时间: 2024-08-29 15:55:39

重庆公积金提取指南 重庆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相关文章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重庆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重庆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一)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 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 2.购买二手房且该套房屋为家庭首次购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购买二手房且该套房屋非家庭首次购房的,须持有

重庆养老保险查询指南 重庆养老保险查询方式

重庆养老保险查询指南 1.电话查询 重庆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23)12333,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2.上门查询 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查询;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 电话:023-63891136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13号 邮编:400015 3.网上查询 重庆养老保险查询系统网址:www.cqhrss.gov.cn 1.密码默认为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个人编号后六位或者社会

重庆社保参保指南 重庆社保参保条件

查询 一.网上查询入口:点击查看(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查询入口,需先登录) 二.电话查询:点击查看 三.窗口查询地址:点击查看 居民医保参保 条件 一.参保条件: 皆可参保,重庆户籍在户籍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登记,非重庆户籍在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 城乡居民:户籍在我市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持有重庆市<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籍人员. 大学生:在渝高校大学生(含港.澳.台大学生). 新生儿:具有重庆市户籍的新生儿.以及符合我市规定的

重庆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重庆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重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一.参保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之月起年满60周岁以上且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注意: 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参保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

重庆社保变更指南 重庆社保变更材料

单位职工 条件:以下事项变更的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或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及账号.纳税人识别码.参保单位增加参保险种.社会保险及其他登记事项 材料: <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与变更登记事项对应的相关证.照.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变更企业名称,则需企业营业执照及工商出具的变更证明) 办理时间: 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权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 办理地点: 参保地区(县)社保局或街道社保所. 办理时限

重庆公积金商业贷款网上提取指南(办理条件+办理方式) 重庆公积金商业贷款办理条件

重庆公积金商业贷款网上提取指南 一.办理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申报商业贷款相关信息,开通偿还商业贷款在线提取业务. 1.职工使用商业贷款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目前支持数据协查的贷款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重庆银行. 2.该笔贷款累计提取额未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特别提醒:建议职工通过线上渠道自助申报商业贷款信息,实现开通偿还商

重庆个人缴纳公积金提取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重庆个人缴纳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重庆个人缴纳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办理条件 1.灵活提取:缴存人个人账户存在灵活缴存资金的,按以下条件办理: (1)只能提取灵活部分资金. (2)缴存人选择按月缴存2021-A产品或一次性缴存2021-A产品的,在获得贷款资格前,办理灵活提取的,<缴存使用协议>终止. (3)缴存人选择按月缴存2021-A产品的,在获得贷款资格后未使用贷款的,自办理灵活提取之日起,影响贷款金额及补贴权益,贷款资格保留90日,90日内未申请贷款的,<缴存使用协议>终止,丧失当前产品贷款资格及补贴权益.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 重庆租房提取公积金每年可以提取几次

购房提取比例为当前公积金的余额100%.需要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纳税票据等材料.有单位人事提出申请提取.必须在1年内提取.1.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3.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4.纳税票据(有效期一年)原件.复印件各1份. 重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多少 1.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2.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 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

重庆公积金商业贷款可以在线提取吗 重庆公积金商业贷款开通在线提取办理条件

重庆公积金商业贷款可以在线提取吗 可以的. 重庆公积金商业贷款开通在线提取办理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申报商业贷款相关信息,开通偿还商业贷款在线提取业务. 1.职工使用商业贷款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目前支持数据协查的贷款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重庆银行. 2.该笔贷款累计提取额未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特别提醒:建议职工通过线上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