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程中心规范化运行管理,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将对60所高校开展评估,这次评估面向信息与电子工程领域,评估工作拟于9月底前完成,视疫情情况进行调整。
为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近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工作的通知》。为加强工程中心规范化运行管理,大力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供给能力,根据相关规定,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拟组织开展2021年工程中心评估。这次参与评估的高校有:东南大学、福州大学、南开大学、宁波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厦门大学等。
按照评估规则,评估结果中未通过和限期整改的比例不低于10%。评估结果为“未通过”的,不再纳入管理序列;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整改期不超过2年,整改期满未通过检查的不再纳入管理序列。
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科研平台。据了解,评估程序分为答辩评审、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三个阶段,具体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
时间: 2024-10-10 02: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