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季学期沈阳市中小学的开学时间为3月1日。2020—2021年度沈阳市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寒假假期从2021年1月11日开始,在2月28日结束,3月1日为春季学期的开学时间。
沈阳市中小学校园防疫要求
一是落实防控举措。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加强校门口及校内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巡查,严格校内活动管控,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严格对标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细化入校离校、课间休息、食堂就餐、操场活动、上厕所、进出宿舍、洗手等关键点位和环节的防范措施。
二是做好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因病缺课、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追踪和复课证明查验等制度,多病共防,严禁师生带病上课、工作。
三是做好登记排查。将校园疫情防控主动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及时排查、统计相关人员信息,建立排查管理台账,凡是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疫情相关人员接触史等情况的师生,要在第一时间向属地指挥部和学校报告,并按照属地要求执行隔离医学观察和检测等管控措施。
四是管好食品安全。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管理要求,加强对食堂的清洁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办好学校食堂,完善校领导陪餐制度,加强学生营养干预;规范师生用餐流程,减少人员聚集;持续做好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严格做好冷链食品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实现人物共防。
五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公众号、微信群、线上家长会等方式,加大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力度,指导学生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特别是针对隔离的师生,做好家长沟通、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及时了解师生、家长和学校的诉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六是加强督导检查。市教育局抽调人员,成立4个专项督查组,深入各地区、各学校开展冬季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督促学校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加强防疫工作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