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承秦制,指的是秦统一后,建立了一套以丞相为核心的中央官僚体制。西汉建立后,承袭秦制,虽略有所改,但在汉武帝以前的中央行政体制,基本上没有突破秦代模式。故有“汉承秦制”之说。只是在汉武帝时,中央官制出现了内朝与外朝的划分,皇权也进一步集中。
1、选举制度:察举制,以地方推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试与推荐相辅而行。推荐过后是还要经过考试复核;复核合格后才能量才录用。无论是特举贤良方正,还是岁举孝廉、茂才,均须经过中央覆试。
2、官制:三公九卿,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掌监察,辅助丞相掌管政治事物。
3、用人制度:选士制度,为纠正察举荐人之滥,开始注重考试,而且考试成份日益增加。在推荐基础上加强考试,这是汉代察举制发展的新趋势。荐举为主,考试为辅,是两汉察举制的基本特点。
4、征兵制度:男子二十三岁起至五十六岁之间,服役两年。一年保卫京师,名为正卒;另一年戍守边郡,叫做戍卒。正卒分为两支,一支为南军,守卫宫城,另一支为北军。
5、土地所有制:土地私有,并可自由买卖。土地所有者须向国家耕地税,耕地税率为亩产的十五分之一或三十分之一。人口税分为算赋和口赋。算赋是丁税,十五至五十六岁的男女每年每人纳一百二十钱。
时间: 2024-12-09 10: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