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置换抵押贷款办理指南 重庆公积金置换抵押贷款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房置换抵押贷款)

  一、贷款对象

  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城镇购买自有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配偶,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参与贷款。

  二、申请条件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在职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三)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止付、冻结、呆账等,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四)有在本市城镇购买一手自有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已办理手续完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处于正常还款中;

  (五)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六)有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七)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八)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九)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要件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

  (二)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等;

  (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月收入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流水),单位在职缴存人及配偶同意根据本人当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收入依据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

  (四)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五)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公积金组合贷款)最近不低于3个月以上的贷款还款明细,应注明当前剩余贷款本金余额;

  (六)《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七)所购房屋契税缴税证明或全款发票;

  (八)借款人还款账户(贷款承办银行一类账户);

  (九)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时限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办妥后放款时限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如遇贷款资金轮候,放款时间顺延,在全市范围内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队发放)。组合贷款商贷部分审核和放款时限按承办银行规定执行。

  六、贷款偿还

  (一)公积金贷款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贷款期限一年(含)以内的,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偿还,利随本清。

  (二)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在约定还款日前一日将当期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账户。

  (三)借款人可通过承办银行、分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个人网厅、渝快办等渠道申请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

  (四)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联系承办银行网点办理解押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公积金贷款办理过程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贷款承办银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公积金贷款面签时,借款申请人及相关人(借款申请人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应带齐资料原件,到场办理相关手续。

  (三)借款申请人及相关人(借款申请人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合法。

  (四)公积金贷款面签时,借款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条款。

  (五)借款申请人须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和承办银行审批同意后,才能结清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不变更房屋产权人;若借款申请人在公积金贷款审批同意前结清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审批同意后变更房屋产权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承办银行有权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六)借款人需留意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签约、还款等事宜。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本办理须知拥有最终解释权。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二手房置换抵押贷款)

  一、贷款对象

  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城镇购买自有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配偶,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参与贷款。

  二、申请条件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在职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三)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止付、冻结、呆账等,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四)有在本市城镇购买自有二手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已办理手续完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处于正常还款中;

  (五)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六)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七)已经为该套房屋办理房屋价值评估手续;

  (八)并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九)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要件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

  (二)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等;

  (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月收入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流水),单位在职缴存人及配偶同意根据本人当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收入依据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

  (四)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登记等;

  (五)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公积金组合贷款)最近不低于3个月以上的贷款还款明细,应注明当前剩余贷款本金余额;

  (六)《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七)借款人还款账户(贷款承办银行一类账户);

  (八)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九)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时间: 2024-08-29 23:26:20

重庆公积金置换抵押贷款办理指南 重庆公积金置换抵押贷款申请条件的相关文章

重庆第三代社保卡办理指南 重庆社保卡和医保卡是一张卡吗

重庆第三代社保卡办理指南 1.发行时间及发行原则 从2021年12月31日起全面发行三代卡,三代卡发行采用"自然过渡,逐步发放"的原则,主要通过新申领.补领.换领等方式进行发放,参保人所持有的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在卡片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2.申领方式 申领人可以前往全市任一社保卡经办服务网点或通过"重庆人社"APP."重庆市政府"APP等渠道申领三代卡. 3.银行选择 三代卡合作银行的选择,遵循"个人自愿"原则,参保人在全市确

重庆居民医保办理指南 重庆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重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指南: 一.参保条件 皆可参保,重庆户籍在户籍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登记,非重庆户籍在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 1.城乡居民 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 2.大学生 在渝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3.新生儿 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 4.市外户籍人员 在我市取得<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 5.外国籍人员 在我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籍人员

重庆超龄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办理指南 重庆超龄退役军人办理养老保险条件

重庆超龄退役军人办理养老保险条件 据了解,超龄退役军人申办养老保险的条件是: 1.2015年12月31日(含)前具有本市户口;未按月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2013年9月30日(含)前退出现役,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 3.不属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超龄退役军人,本人自愿一次性缴清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凭原始服役依据,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完清次月可按月享受养老金.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县社会保险局按现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

重庆新生儿社保卡办理指南 重庆新生儿社保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1.属于新生儿: 2.具有重庆户籍. 办理所需资料: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数据确认表. 办理流程: 1.监护人或代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卡经办机构提出办卡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社保卡服务中心成功收到有效的制卡资料起45个工作日发卡. 重庆社保卡有什么用 1.社保结算和支付功能: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凭社会保障卡可以实时结算相关费用;离退休人员可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金,在职人员可凭卡进行社保缴费等. 2.社保信息查询功

重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办理指南 重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已在我市设立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职工,申请将原在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市继续缴存的. 受理地点(点此查看) 1.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 (2)九龙坡办事处(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 (3)江北办事处(江北区): (4)渝北办事处(渝北区.两江新区): (5)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 (6)北碚办事处(北碚区): (7)南岸办事处(南岸区.巴南区):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重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办理指南(额度+材料+流程) 具体额度是多少

重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二)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 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为:中心城区缴存人每人1500元/月(18000元/年).夫妻双方为3000元/月(36000元/年):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人每人1200元

重庆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办理指南 办理范围是什么

重庆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办理指南 一.办理范围 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均应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 二.受理地点 1.主城区:工.农.中.建.交行公积金经办网点: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三.办结时限 立等即办. 四.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 2.单位持填妥并

重庆第三代社保卡怎么办理 重庆第三代社保卡办理指南

重庆第三代社保卡办理指南 一.发行时间及发行原则 从2021年12月31日起全面发行三代卡,三代卡发行采用"自然过渡,逐步发放"的原则,主要通过新申领.补领.换领等方式进行发放,参保人所持有的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在卡片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二.申领方式 申领人可以前往全市任一社保卡经办服务网点或通过"重庆人社"APP."重庆市政府"APP等渠道申领三代卡. 三.银行选择 三代卡合作银行的选择,遵循"个人自愿"原则,参保人在全市确

重庆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重庆退休职工公积金怎么取

重庆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个人账户状态必须为封存或集中封存: 2.个人账户不能存在其他未办结的业务: 3.个人账户未被冻结: 4.实际年龄必须大于等于退休年龄,即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 注: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有条件的远郊区县分中心可面向职工个人办理. 退休职工由单位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单位不得以退休为由将职工个人账户集中封存. 咨询电话: 如有其它疑问,可拨打023-12329服务热线咨询. 重庆退休职工公积金怎么取 1.须提供身份证件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