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转租举报箱
重庆市渝北区龙晴路2号、邮编401122,电子邮箱为cq63651390 163.com;九龙坡区住房保障中心举报电话为68625185,来信来访地址为九龙坡区团结路8号附8号、邮编400050,电子邮箱为22858495 qq.com。市公租房管理局举报专线:023-63651390。
转租出借线索举报人领取奖励
5月17日,市公租房管理局对3名举报人予以了奖励,加上之前渝北、沙坪坝的奖励,首批22条线索、12名举报人获得奖励。
《举报公租房转租出借奖励办法》自3月中旬实施以来,已查实清退转租出借76户。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发现的转租出借行为,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约严肃处理,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还将按公租房租金的2倍计收租金,并处10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时间: 2024-11-12 09:5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