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夏朝到春秋时期,选官制度为世卿世禄制,官位主要靠世袭;战国时期,除了世袭爵位外,也按军功授爵;西汉武帝时期开始实行察举制,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为九品中正制;隋唐时期,产生了科举制;宋元时期科举制进一步发展,明清时期实行八股取士。
选官制度的发展历程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历程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秦汉至隋唐以前,地方官选任以察举和荐举为主,以“贤能”为标准,地方权力较大。在先秦时,实行乡里举荐的制度,在血缘与地缘政治相结合的情况下,基层举荐实际上跳不出“荐人唯亲”的框框。汉代实行察举制度,规定由地方主要长官每年推荐一定数量的人为官,推选的标准以德行、经学、乡闾清议为主。。魏晋以后实行九品中正制,多为本地的豪族大家所把持;二是选拔标准多以家世出身为重,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选才结果。
第二阶段从隋唐至明清,选任方式以科举为主,以“考试”为标准,用人权完全收归中央。举制度以相对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选拔和收揽人才,为整个政治机体输送新鲜血液,在政治发展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时间: 2024-12-09 20:2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