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演员郑爽又一次站在了风口浪尖。网上爆料演艺人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前期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据张恒此前披露的信息,郑爽在拍摄倩女幽魂时,原合同额原本为1.5亿元,但郑爽要求涨到1.8亿元,最后谈拢的价格为1.6亿元。其中“阳合同”约定片酬4800万元,让郑爽以新沂萃珊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约艺人的身份逃避个人所得税;“阴合同”约定乙方向郑爽母亲(刘艳)实控公司增资1.12亿元,以此躲避限薪令。
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可见,近期,唐嫣全资公司上海唐嫣影视文化工作室注销;文章全资公司上海路路影视文化工作室注销;邓超全资公司安吉慧形慧影影视文化工作室注销;何炅父亲何畏关联公司湖南荷栀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销;魏大勋关联公司上海勋花影视工作室、上海魏大勋影视工作室注销。
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今年关联企业涉及注销的名人(时间倒序)包括:魏大勋、姚晨老公曹郁、何炅父亲、邓超、唐嫣、文章、马薇薇、那英(后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赵本山、朱正廷、孟美岐、吴宣仪、沈腾、井柏然、王千源。
天价片酬到底是如何形成的?背后到底是什么“套路”?
据了解,影视作品需要流量,需要粉丝支持。尤其是在一些收费项目上——购买超前观看、周边商品等方面极度需要粉丝支撑,所以剧组需要流量明星或容易上热搜的话题明星来加入,久而久之,给一部分头部明星大量砸钱成为“行规”。一个真人秀节目动辄上千万元的明星出场费,一线明星拍摄一部电影的片酬达数千万元在业内是“基本款”。曾经有一度,制片方预算的50%~80%甚至更多都集中砸在几位知名演员身上,而只有小部分预算是给予幕后团队的,包括非常重要的编剧和后期制作等,于是“烂剧本”、“五毛特效”等频频出现。
据悉,按照正规程序,片酬一般为片方打给艺人经纪公司,完成公对公打款后,公司会先交纳各种税款,缴纳之后的金额按照与艺人签订的合同比例分账,最后再由艺人支付自己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业内人士表示,其实近几年对于演员的片酬管理已经越来越严格,于是圈内部分流量明星为了规避风险,通常会将自己的亲戚或经纪人安排在剧组,给予一个监制、制片或策划之类的“职位”,制片方将给予明星的片酬分别给到这些亲戚或经纪人所“任职的职位”,最后看似演员本人的片酬是数千万元,实则将关联人士的收入加总在一起,或可达上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