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规定了禁放区:一是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二是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建成区,三是其他区市政府确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目前,即墨区、胶州市和平度市已经公布了禁放规定和禁放范围。除这些地区外,以下地方还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府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建筑物屋顶、阳台、楼梯、走廊、窗户;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单位;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仓库和基地;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区(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地方。
时间: 2024-11-01 23: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