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美是客观事物外观形式的美。包括线、形、色、光、声、质等外形因素和将这些因素按一定规律组合起来,以表现内容的结构等。马克思主义对形式美做了科学的分析。认为色彩、线条、形态等本是现实事物的一些属性,按照一定规律组合起来,就具有了审美意义,其组合规律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总体组合规则,即和谐,要求达到多样统一;二是各部分组合规律,主要平衡、对比、对称、整齐、比例、节奏、宾主、参差等。
形式美的形成不是自然形成的,是由美的外在形式演变而来;其中包含着具体的社会内容的,经过长期重复、仿制,使原有的具体社会内容逐渐泛化成为某种观念内容,而美的外在形式即由此长期的过程,演变为一种规范化的形式,成为独立审美的对象。
这个长期的内容向形式积淀的过程中,包括心理、观念、情绪诸多因素的沉淀。因此,红色表热烈,直线表刚硬等等的意识,归根究底非来自心理的沉淀,而是社会内容的累积实践。
美的外在形式虽然与美的内容不直接相关联,却总是体现着某种内容、意味;离开美的一定内容,它也就不是美的外在形式。
时间: 2024-11-08 22:18:22